日期:2020-02-08 14:578 来源: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
教党〔2018〕1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、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,部内各司局、各直属单位,驻部纪检组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进一步改进作风,狠抓工作落实,展现新时代教育系统新气象新作为,写好教育“奋进之笔”,加快教育现代化、建设教育强国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增强做好落实工作的紧迫感
重视落实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,是党的政治路线、思想路线、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。做好落实工作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,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。教育系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加强落实工作,取得明显成效,但重部署、轻落实,不善抓落实、落实担当不够,政策执行不彻底、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。
当前,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必须更加重视落实工作;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,打通政策“最后一公里”,满足人民群众教育新期待,必须更加重视落实工作。要把抓落实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,牢固树立大抓落实狠抓落实意识,以更大的力度、更有力的举措、更高的标准抓好落实工作。要建立健全抓落实长效机制,杜绝一阵风、一刀切、一哄而上,推动落实工作日常化、规范化、机制化。
2018年,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、狠抓落实总基点、攻坚克难总要求、“奋进之笔”总抓手,教育部组织实施好“攻坚行动”,夺取标志性成果;机关司局、直属单位集中力量推进“争先计划”,形成奋勇争先势头;各省教育部门、各部属高校认真实施好对照《教育重点工作指南》确定的“奋进之笔”。要以时不我待、只争朝夕的要求加强落实工作,确保每一项“奋进之笔”都出成果、见实效,交出“得意之作”。
二、健全落实责任分工机制
健全责任链条。注重建立从宏观到微观、从计划到执行的完整责任体系,层层压实责任。健全科学分工、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,制定任务清单、责任清单,每项工作都要有明确目标、工作举措、牵头领导、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。
明确分级分层责任体系。一把手要在战略层面抓好落实,主要负责统筹指导检查。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抓落实的“一把手”,要亲自上阵,当好指挥员,把抓落实作为履职尽责核心任务。各职能部门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,要当好战斗员。
坚持以上率下。教育部党组率先垂范,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,形成一级带一级、一级促一级、一级督一级的工作格局。
三、健全落实统筹协调机制
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。明确教育部司局职责,明晰分工。深化司局间协作配合,相互补台、形成合力。加强政策衔接,在政策导向、具体要求上保持贯通一致。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。充分依托科技教育领导小组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,统筹抓好落实。
健全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工作机制。不断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,强化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。建立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,全面部署启动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。
强化分类管理、因地制宜。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基础,合理确定发展目标、发展步骤、政策措施。
四、健全落实法治保障机制
切实依法行政。坚持“法定职责必须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”,坚决纠正不作为、乱作为。编制权责清单,对照清单逐一分解细化,明确落实责任主体和职责范畴。
加强制度建设。做好重点领域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建设,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,形成落实工作长效机制。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,建立合法、科学、明确、系统的规则制度体系,确保权力运行、责任监督公开透明。
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。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机制,确保依法严格实施教育行政管理职权。
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大力提升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晓度。把教育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关键,切实增强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。
五、健全落实督查督导机制
完善自查机制。动态掌握工作进展,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,及早纠偏纠错。健全反馈报告制度,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,实事求是向上级部门汇报,杜绝报喜不报忧、报功不报过。
完善督查机制。出台加强和改进督查的实施细则,进一步健全任务分解、联合督查、调研督查、落实报告、核查复核、督促整改等制度。健全常态督查机制,构建年初有分解、定期有调度、中期有推进、专项有督查、年底有考核的督查模式。推行“阳光督办”,以适当方式将督办事项和办理情况公开。实施台账管理,解决一个、销号一个、及时清零。坚持跟踪问效,已经落实的要查效果,正在落实的查进度,尚未落实的查原因,不抓落实的查责任。探索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绩效评价试点,将督查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。2018年,教育部将对“攻坚行动”所列任务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。健全督导机制。探索地方自查、国家抽查、部门联动、交叉互查模式,做强做实综合督导,做精做优专项督导。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,简化操作、优化流程,积极探索“互联网+督查督导”模式。制订督查督导年度计划,加强督查督导活动统筹,防止增加基层和学校负担。
健全督查督导工作机构。加强和充实督查督导力量,研究建立督查专员制度,充分发挥督查联络员和兼职督查员作用。
六、健全落实评估监测机制
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。构建可记录、可监控、可检查、可追溯的监测系统。出台《教育统计管理规定》,成立国家教育统计专家指导委员会,实施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计划,保障统计资料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。
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,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。不断扩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事项。
开展第三方评价。鼓励和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,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。完善监测评估体系,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。引入市场机制,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。2018年,教育部将对“攻坚行动”实施成效引入第三方评价。
七、健全落实奖惩机制
对工作落实有力、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,在项目布局、以奖代补、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。对抓落实有突出成绩的个人,晋升职级、评优评先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对改革突破创新意愿强的,在改革试点上优先考虑,在政策调整上予以倾斜,同步建立容错机制,鼓励大胆探索。加强宣传引导,鼓励奋勇争先,大力推广先进经验。加强学习借鉴,把好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推动本地本校工作的有效举措。
健全通报制度。坚持定期通报,对落实缓慢的,加强预警和提醒。对落实敷衍了事的,重点予以通报。建立约谈机制,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成果出现偏差的进行约谈,做到关口前移、及早预警。健全问责机制,对落实不力、弄虚作假的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。
八、全面增强落实本领
加强落实工作,关键在于提高执行力。要加强理论学习,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。加大干部培养培训、交流轮岗力度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坚持问题导向,以人民满意为准则,杜绝华而不实、形式主义的面子工程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深入纠正“四风”,及时发现和解决表态多调门高、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。发扬钉钉子精神,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,防止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保持政策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,在常和长、严和实、深和细上下功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