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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

日期:2022-09-23 16:428 来源: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

 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(以下简称代理机构)受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(以下简称采购人)的委托,就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

项目编号:JSZCGC2022025

二、招标项目简要说明

1、为了确保食品安全、强化管理,规范采购程序,保障扬大附中师生饮食安全,根据《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》的通知及大宗物品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等规定,合理控制采购成本,规范食堂财务管理、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,本着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以质优价适、择优选购为目的,选择“产销直供、质量可溯、价格可控、放心食用”的供货单位。我校决定对食堂所需食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。

2、采购需求:

包别

采购分类

主要食品质量要求

A

生鲜(含猪、牛、鸡、鸭、水产)类

1.肉(含猪、牛)质量标准:使用生鲜肉品牌产品,质量必须符合GB9959.1-2001标准、GB/T 17238-2008《鲜、冻分割牛肉》等国家标准,主要产品包括大排、肉丝、肉片、方肉、小排、肉糜等。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,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,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,整方供应,并提供《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》或《动物检疫合格证》和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》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。提供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、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,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;供货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,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,防止肉品二次污染。

2.水产品质量要求:

2.1活鱼类:必须符合GB 2733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》等。产品的感观、安全、卫生、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。

2.2冻鱼类:必须符合GB 2733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》、GB/T 18109-2011《冻鱼》。产品的感观、安全、卫生、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。

2.3其他:其他水产品符合GB 19643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》等相关国家标准。

3.禽蛋质量要求:禽蛋必须保证新鲜,无破损,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》标准。

4.禽类质量要求:必须符合GB 2707-2016食品安全标准《鲜(冻)畜、禽产品》、GB 16869-2005《鲜、冻禽产品》标准,提供《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》或《动物检疫合格证》。

5.速冻面米制品质量要求:必须保证为有效保质期内产品,必须符合GB 19295-201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》标准。

6.蔬菜质量要求: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、叶面干净无明显泥土。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、无黄叶、枯死叶、无虫、无杂质、不腐烂变质,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,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。

7.豆制品质量要求:原料须为非转基因产品,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》标准,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/T 22106-2008标准、GB2711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》标准,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。

8.水果质量要求:须为非转基因产品,个头均匀,无斑点,无破损,果实成熟新鲜,对水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,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。

9.调味品(食盐除外)质量要求:酱油符合GB 18186-2000《酿造酱油》标准,味精符合GB2720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》标准,生粉(淀粉制品)符合GB2713-2015标准、GB 31637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》标准,食糖符合GB13104-2014标准,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-2000标准。

10.南北干货质量要求: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。需要分包装的产品需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,并规定要求加贴产品信息标签。

11.食用油质量标准:非转基因食用油,必须符合GB 2716-2018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》标准。

12.牛奶(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408.2-1999;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符合GB 2760 GB 14880 中允许使用的品种,不得添加防腐剂。)

13.糕点类(执行GB/T20977-2007糕点通则以及GB7099-2015糕点、面包国家标准)。

注: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,则以最新标准执行。

B

蔬菜类(含鸡蛋、豆制品)

C

冻货类

D

粮油类

E

干货、调味品类

 

本次采购共5个包,A包:生鲜(含猪、牛、鸡、鸭、水产)类;B包:蔬菜类(含鸡蛋、豆制品);C包:冻货类;D包:粮油类;E包:干货和调味品

注: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投标,但只能最多投2个包??晁承蛭狝-B-C-D-E依次开标,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兼中两个标段。

3、合同履行期限: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学年,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。

4、让利幅度: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,按照无效响应处理。

(1)  蔬菜类、豆制品类、水果类商品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(价格与收费-价格监测)网站提供的商品均价,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(让利幅度不小于20%),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。

(2)      生鲜猪肉、牛肉制品类、冷冻制品类、粮油类、干货、调味品类、禽蛋、鱼虾类(活)类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(价格与收费-价格监测)网站提供的商品均价,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(让利幅度不小于10%)。

   (3)对于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(价格与收费-价格监测)网站未提供市场均价的商品,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,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。

   (4)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,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(每月中旬调研一次,价格确定后,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),并报局党廉办及发规处备案。

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三、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,并提供证明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):

(一)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:

(1)投标函(原件)

(2)资格声明(原件)

(3)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;若授权代表参加的,须提供《法人授权书》原件,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

(4)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(5)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(税务、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)

(6)投标人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(7)与第(6)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(8)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原件)

(9)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"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(10)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(格式详见第六章)

注: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,则56、7项无需提供,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、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。

受疫情影响,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,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。

采购人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,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。

上述资格、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,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共同提交,如果原件正在年检(或换证),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(或换证)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。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。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、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,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。

(二)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:

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(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(三)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:

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
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3 供应商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"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(四)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:无

(五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
(六)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。

四、招标文件提供信息

  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:自招标公告在“扬州市教育局网站”和“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网站”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(2022年9月23日-2022年9月30日,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00-5:00)(节假日除外)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。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公章)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,所有盖章复印件上应注明“仅供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投标用”字样,否则不接受报名,审核通过后,缴纳资料费300,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,报名不予受理。未报名(购买招标文件)者、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。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,敬请及时关注“扬州市教育局网站”和“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网站”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。

五、投标文件接收信息

因疫情防控,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。

(一)现场投标

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:2022年10月13日 上午9:00(北京时间)

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22年10月13日 上午9:30(北京时间)

投标文件接收地点: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一楼开标一室(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-401室)

投标文件接收人:肖工

(二)邮寄投标

邮寄接收地点: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-401室(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)

接收人及联系方式:肖工 0514-87011906、13815809906

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(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、包号和投标人名称),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,不予接收。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(2022年10月13日上午 9:30)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,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。

、开标有关信息

开标时间:2022年10月13日 上午9:30(北京时间)

开标地点: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一楼开标室(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-401室)

采用现场投标的,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(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)出席开标会议??晔蓖侗耆说姆ǘù砣诵璩稚矸葜せ蚱湮写砣诵璩稚矸葜ぜ笆谌ㄎ惺樵际辈渭?,否则视为无效投标。

采用邮寄投标的,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。

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,视同认可开标结果。
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 1、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:现场考察:采购单位会对成功递交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》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、评分,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“现场考察仓储配送、加工制作能力”内容。

(1)考察时间:供应商成功递交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》后至 2022年10月8日17:00 前,提前半日通知考察小组到达时间。请各家供应商务必确保确认函上的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填写正确并保证有效接听,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家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
(2)各家供应商依据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“现场仓储配送、加工制作能力”内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及要求的原件,考察小组现场考察评审后,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现场密封, 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、签字,由考察小组带回留存。

(3)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、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,由采购人负责答复。

八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

(一)代理机构: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

联系人:肖工

电话:0514-87011906、13815809906

办公地址: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-401室 

(二)采购单位: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    

联系人:汤老师

联系电话:17705272803 

办公地址:扬州市广陵区江都路558号

九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

一式五份(一份正本,四份副本),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。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,以正本为准。

十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

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:不收取

十一、疫情防控期间,投标人注意事项:

1、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,入场前在入口进行实名登记、接受体温测量、自行戴好口罩、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,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、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。

2、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,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。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,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,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,聚集讨论。

3、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(绿色)。

4、凡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相关人员,需携带《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单位承诺书》原件出席,详见附件一。

5、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《防疫告知函》,详见附件二。  

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

2022年9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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